岳塘区检察院监督一名在逃罪犯收监执行
2019-08-21 17:37:09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admin | 作者:储礼娟 荣原         

岳塘新闻网8月21日讯(通讯员:储礼娟 荣原)近日,岳塘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胡某被押送至雁南监狱,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至此,潜逃十一个月的罪犯胡某终于落网。

罪犯胡某,2006年9月因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5年10月因病经雁南监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由岳塘区司法局对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矫正期至2023年12月28日。

胡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按时报到,长时间处于失联状态,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被区司法局先后记警告两次。2018年9月13日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突击到司法所集中点名时,罪犯胡某亦没有按时按规定报到,并且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发现这一问题后,岳塘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积极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向省监狱管理局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之后,检察干警走访社区,了解动态,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网上追逃。经过近十一个月的排查追踪,罪犯胡某终于落网。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岳塘区检察院依法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提请收监执行,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保障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这是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自2018年开展全省社区矫正“防脱管漏管”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岳塘区首例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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